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蔣渭水與《臺灣民報》的歷史的交會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:蔣朝根
摘要
    蔣渭水被稱為「民報的褓母」,拉拔長大民報;而《臺灣民報》則是「蔣渭水的代言人」,宣揚理念的言論機關。
新增說明文字
    當代社會運動家楊肇嘉指出蔣渭水是與「臺灣民報因緣最深的人」。 1 蔣渭水是「島內啟蒙文化運動的先驅者」,2《臺灣民報》是臺灣人所經營的 第一份報紙;臺灣歷史上「兩個第一」的結合,牽動了臺灣近代各種社會運動的 發展。本文細就其關係之深厚,在世界反殖民運動史上可說是不可多見的異數。

一、  前言
    1920 年代,臺灣近代各種社會運動,無論政治運動、文化運動、各種主義 思潮激盪下,波瀾壯擴闊的運動,無不受到《臺灣民報》的鼓吹與激勵。
    言論機關為近代民族運動最有利的武器,《臺灣民報》被先覺者稱之為「臺 灣人唯一之言論機關」,3其創設宗旨為「啟發我島的文化,振起同胞的元氣,以 謀臺灣的幸福」,4代表臺灣真正的民意,鞭撻監督施政,導正視聽,不但鼓動風 潮指導輿論與引領民眾運動,也肩負介紹新知識、新思潮,提高文化,提倡文藝 興味的責任。
    1789 8 26 日法國大革命,代表人民的制憲國民會議通過〈人權和公民 權利宣言〉,簡稱〈人權宣言〉,共十七條,其第十一條揭示「自由傳達思想與意 見乃是人類最為寶貴的權利之一,因此,每一位公民都可以自由地從事言論、著作與出版」。
    然而日本帝國主義殖民統治下的臺灣,歷任總督莫不以「防民之口,甚於防川之害」,箝制思想與言論的自由。因此,蔣渭水為殖民地臺灣新聞自由被壓迫 仗義執言:「鮮人也有報紙四、五種,而雜誌不下四、五十種了。然而獨臺灣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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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楊肇嘉,〈臺灣新民報小史〉,原文附在東方文化書局復刻版之《臺灣民報》、《臺灣新民報》第 三十冊,頁 25
2 林書揚、劉昭勇、藍博州編輯,《臺灣總督府警察沿革誌)臺灣社會運動史(1913—1936),。 第一冊,文化運動,(臺北:創造出版社),1989.6,頁 187
3 蔣朝根,《蔣渭水留真集》,﹝臺北:臺北市文獻會﹞,2006.12,頁 93
4 慈舟(林呈祿),〈創刊詞〉,《臺灣民報》第一號,1923.4.15,頁 1  
為什麼連一種也沒有?」 5
    1928 7 15 日,《臺灣民報》移島內發行一週年,當時受許可發行的臺 灣新聞紙中,除《臺灣時報》、《臺法月報》等十數種官營雜誌外,尚有日刊:《臺灣日日新報》、《臺灣新聞》、《臺南新聞》、《東臺灣新報》,週刊:《臺灣民報》、 《臺灣經世新報》,旬刊:《南日本新報》、《新高新報》;八種民營新聞雜誌,唯 《臺灣民報》是純臺灣人經營。6
    總督府的御用代言人《臺灣日日新報》,對蔣渭水的攻訐不遺餘力,但對於 蔣渭水為言論而戰亦流露尊崇之情,稱「不僅是前民眾黨的創立人,亦為臺灣民 黨的指導者,很早就在報紙上從事筆戰。回顧一生,堪稱異議份子而受人矚目」。7 從民報前身《臺灣青年》、《臺灣》,及至《臺灣民報》呱呱落地,哺育、撫養、 壯大,蔣渭水始終呵護著,更揮灑春秋之筆,使民報成為時代的木鐸醒鐘。
   《臺灣民報》不但是非武裝抗日及社會運動團體的代辯總機關,也是社會運 動家們宣揚理想的廣場,對殖民政府施以強大的輿論壓力。臺灣社會運動的領航 人蔣渭水,與鼓動社會改革風潮的《臺灣民報》,有密不可分的關係;臺灣人辦 報的滄桑史,猶如一部反殖民運動歷史,不斷浮現蔣渭水聲與影。
二、  提供民報家族成長基地
    臺灣總督府對申請出版品,向來是採「許可主義」,非採在內地施行的「屆 出(申請)主義」。
    1900 1 24 日公佈「臺灣新聞紙條例」,2 3 日公佈「新聞紙發行保證金規則」,同月21日公佈「臺灣出版規則」。1917 12 18 日律令第二號「臺 灣新聞紙令」,8規定申請出版品之申請須受總督之許可,由掌控思想的警務局負 責,總督府的統治政策「概以內地人為本,而一切言論機關,也統統叫內地人獨 攬包辦」, 9對於臺灣人申辦言論刊物採「不許可」方針。臺人只得委曲求全的在 以內地法律為基礎的東京創設本社發行,再運回臺灣發賣。
    日本學者矢內原忠雄在《日本帝國主義下的臺灣》書中指出:「在專制的國家,其反抗的政治運動,通常先在國外組織起來。臺灣亦然,臺灣民族運動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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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 蔣渭水,〈豈有不許言論自由的善政嗎?〉,《臺灣民報》第三卷三號,1925.1.21.
6 鄭登山,〈臺灣新聞紙的透視 下〉,《臺灣民報》第二一九號,1928.7.22,頁 8
7 《臺灣日日新報》第一一二四九號。 8 原房助,《臺灣大年表》,﹝臺北,臺灣經世新報社﹞,1932.3,頁 108
9 蔣渭水,〈豈有不許言論自由的善政嗎?〉《臺灣民報》第三卷第三號,1925.1.21
驅者,是一群東京留學生」 101920 1 11 日,臺灣留學生與上京的仕紳蔡惠如、林獻堂組成「新民會」,成為近代臺灣民族運動的胚種。「為擴大宣傳吾人之主張及啟發島民和獲得同志」深感需要一個屬於臺灣人的言論機關,同年 7 16 日創立和文、漢文各半的政論性月刊《臺灣青年》,成為《臺灣民報》的前身。
    《臺灣青年》由蔡惠如出資,11後以零星捐助維持,發行機構是東京的「臺灣青年雜誌社」,蔡培火任發行人及編輯,成員包括是蔣渭水的妻舅石煥長,當 時就讀東京醫學專門學校,12,蔣渭水則在臺北大稻埕開設大安醫院懸壺濟世。
   《臺灣青年》開啟臺灣思想界的黎明期,喊出「臺灣是臺灣人的臺灣」打破 臺灣隸屬於日本的思想。 13《臺灣青年》須受內地(日本)與臺灣本島警政單位 的雙重檢閱,發行量有限,約在一千六七百份,14但是有壓迫就有反抗,反而引 起臺灣島內中等學校以上學生的狂熱閱讀,激發鮮明的自覺,如臺灣總督府臺北 師範學校每期傳入數十部,避過舍監的嚴厲監視,於各室傳閱。15
    蔣渭水的大安醫院原址本名得勝街,1920 年,市區改正,打通北邊的太平 衡街成為寬闊的大街,改稱太平町,是本島臺灣人最熱鬧的大街,群賢畢至,人 文薈萃,商賈雲集。11 月,蔣渭水在醫院隔鄰,設立「文化公司」,以進行戰後 思想、文化的研究,並購入當做研究資料的報刊、圖書。16臺灣總督府醫學專門 學校學生何禮棟、李應章、吳海水、林麗明等與蔣渭水時有往來,蔣渭水也常到 醫專聊天,17其間,蔣渭水透過石煥長經由「文化公司」引進《臺灣青年》,18在 醫專與師範學校間流傳。19
    當時在臺灣敢於閱讀此雜誌者,必定受監視而冒失業之險,因此在初期除少
10 矢內原忠雄著,《日本帝國主義下之臺灣》,﹝臺北:海峽出版社﹞,2002.1,頁 2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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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 楊肇嘉,〈臺灣新民報小史〉,原文附在東方文化書局復刻版之《臺灣民報》、《臺灣新民報》 第三十冊,頁 2
12 「臺灣青年雜誌社」編輯在京關係者氏名:李瑞雲、石煥長等三十八位在東京留學生。《臺灣 青年》第一卷第一號,1920.7,頁 54
13 蔡孝乾,轉換期的文化運動,《臺灣民報》第一百四十三號,1927 2 6 日,頁 41
14 林慈舟,〈懷舊譚〉,「大正十二年八月,本設改變組織,擴張為株式會社」,《臺灣民報》第六 十七號,1925.8.26,頁 49
15 謝春木,《臺灣人の要求》,﹝臺北:臺灣新民報社﹞,1931.1.1,頁 1415
16 林書揚、劉昭勇、藍博州編輯,《臺灣總督府警察沿革誌)臺灣社會運動史(1913—1936)。 第一冊,文化運動,(臺北:創造出版社),1989.6,頁 187188
17 葉榮鐘等著,《臺灣民族運動史》,﹝臺北:自立晚報﹞,1987.1,頁 284285
18 蔣渭水秘密散佈《臺灣青年》,啟蒙學子自覺思想,與「文化公司」有關,其改名《臺灣》之 後,發行機構「臺灣雜誌社」的「臺灣支局」,設在蔣渭水經營的「文化公司」現址。
19 蔡培火,〈創業五週年和發刊一萬部有感〉,「臺北醫專及臺北師範兩校的有志青年,每月訂購 百餘本」,《臺灣民報》第六十七號,1925.8.26
    數智識階級與一部分學生外,在臺灣未普遍地被閱讀,20然而已經激發青年學生 欲組織團體與新民會相呼應的鮮明自覺。

    1921 10 17 日,在蔣渭水倡議下,臺灣第一個現代化意識結社「臺灣文 化協會」成立,中等學校各校學生紛紛加入,會員一千零三十二人中,臺北醫專 學生有占四十九人,臺北師範學校學生一百三十六人人。21文化協會本部設在原 「文化公司」所在,並以此做為會報的編輯部及發行所。22
    1922 4 10 日,《臺灣青年》為「應時勢之推移與我島文化之要求」,取 消「青年」二字,改名《臺灣》,鄭松筠任發行人,林呈祿任主幹兼編輯,石煥 長為幹事之一,仍維持和文、漢文各半的月刊。23因是經費慨由有志者捐出,來 源不固定,為長遠發展之計,乃籌資成立「臺灣雜誌社」,本社設在東京市牛込 區若松町,臺灣支局則與文化協會本部合署辦公。蔡培火返臺任支局主幹。24是 年 8 月,25「株式會社臺灣雜誌社」成立創立事務所於「臺灣支局」26,展開資 本額二萬五千元的募股工作。
    語言的選擇也是抗爭的方式,文化啟蒙更須有純白話文的宣傳刊物,為因應 現今社運的進展和時勢的要求,1923 2 月,蔣渭水擔任第三次的臺灣議會設置 請願委員,在東京請願期間,與同志共同創立《臺灣民報》27,編輯部設在東京, 黃呈聰任發行人,林呈祿任編輯,另在「臺灣雜誌社」的臺灣支局成立「臺灣民 報總批發處」。
    依當時規定須先將印刷納本(樣本)送審,創刊號於 3 31 日送審,4 15 日發刊,《臺灣》雜誌和《臺灣民報》相輔相成,共同攜手盡臺灣文化啟發的 使命。28
   同年 6 24 日,「株式會社臺灣雜誌社」在臺中開創立總會,並舉行幹部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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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 葉榮鐘等著,《臺灣民族運動史》,﹝臺北:自立晚報﹞,特別強調「大多數醫專學生」,1987.1, 頁 543
21 葉榮鐘等著,《臺灣民族運動史》,﹝臺北:自立晚報﹞,其他學生有中央研究所農業部三十 人、臺北工業三人,臺中商業六十一人,1987.13,頁 32
22 蔣渭水編,文化協會會報第四號《臺灣之文化》,(臺北:臺灣文化協會本部),封底頁,1926.6.8
23 〈臺灣-臺灣的新使命〉,「本誌應時勢推移及我島要求改名《臺灣》,《臺灣》第三年第一號, ﹝東京:臺灣雜誌社﹞,1922.4. ,頁 1
24 《臺灣》第四年第三號,1923.3,頁 82
25 林慈舟,〈懷舊譚〉,「大正 12 8 月,本設改變組織,擴張為株式會社」,《臺灣民報》第六 十七號,1925 8 26 日,頁 49
26 《臺灣》,第三年第九號,漢文部,1922.12,頁 69
27 謝國興,〈亦商亦儒亦風流陳逢源 1993~1982〉,﹝臺北:允晨﹞,2002.6,頁 129;張德南、 蔡翼謀、陳月嬌,《蔡式榖行迹錄》,﹝新竹:新竹市立文化中心﹞,1998.7,頁 49
28 〈編後記事〉,《臺灣》第三年第一號,﹝東京:臺灣雜誌社﹞,1922.4,頁 1 舉,林幼春任社長取締役(董事長),林呈祿任專務取締役(總經理),蔣渭水為 十一位取締役(董事)之一;監察役(監察人)有邱德金等五位;相談役(顧問) 有林獻堂等十四位,承接「臺灣雜誌社」的事業,《臺灣》雜誌、《臺灣民報》, 兩刊的主筆分別由王鍾麟、黃呈聰擔任,王敏川任臺灣支局主任。29
    從《臺灣青年》、《臺灣》以迄《臺灣民報》,民報家族皆以蔣渭水的大安醫 院為臺灣的根據地,發聲的大本營。

三、  民報的褓母
    1923 12 16 日,蔣渭水、王敏川等文化協會的要角,因組織「臺灣議會 期成同盟會」被捕入獄,史稱「治警事件」。
    蔣渭水於翌年 2 18 日假釋出獄後,在臺灣雜誌社的重役(重要幹部)會 議上,極力主張停刊和文的《臺灣》雜誌30,全力經營《臺灣民報》,31獲得大家 一致認同。同年 8 月,「治警事件」第一審後的另一次會議上,蔣渭水被推舉做 「民報褓母」來哺育民報長大,32當時銷售量僅三千五百冊。
    1925 年元旦,蔣渭水在《臺灣民報》的〈晨鐘暮皷〉專欄上,向民眾大力 推銷,他大聲疾呼「臺灣民報是臺灣人的民報,是臺灣三百六十萬同胞公有底唯 一言論機關,是臺灣人的靈魂,是臺灣人思想的先導,是維新的工具,是自覺覺人的利劑所以要盼望成為臺灣人的,一人就要有一本。這不但是開你智識、廣 你見聞,也是盡為臺灣人的一份子任務。」 33
    蔣渭水任褓母僅僅一年之久,民報由旬刊變為周刊341925 8 月,民報發 行五週年(從臺灣青年起算),發行量由躍升為一萬冊,成為僅次於總督府的御 用報紙《臺灣日日新報》、《臺南新聞》的臺灣第三大報,35發行量達《臺灣》雜 誌的數倍。
    1926 1 1 日,《臺灣民報》發行機關「株式會社臺灣雜誌社」,變更為「株式會社臺灣民報社」36,依據《警察沿革誌》的記載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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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9 〈株式會社臺灣雜誌社的創立〉,《臺灣》第四年第八號,1923.8,頁 102
30 林慈舟,〈懷舊譚〉,《臺灣》至大正 12 4 月,才將漢文分離。《臺灣民報》第六十七號, 1925.8.26,頁 49。筆者按,大正 12 12 4 月出刊的《臺灣》雜誌第四年第四號仍分和文漢 文二部,5 月岀刊的,《臺灣》雜誌第四年第五號起,因純白話文的《臺灣民報》發刊,以和文 為主,不再有和文漢文二部;直至最後二期,1924.4 的第五年第一號,1924.5 的第五年第二號, 才完全以和文刊登。
31 蔣渭水,〈五個年中的我〉,《臺灣民報》第六十七號,1925.8.26
32 蔣渭水,〈五個年中的我〉,《臺灣民報》第六十七號,1925.8.26
33 蔣渭水,〈晨鐘暮皷〉,《臺灣民報》第三卷第 1 號,1925.1.1
34 《臺灣民報》六十號改為周刊發行,1925.7.12
35 蔣渭水,〈五個年中的我〉,《臺灣民報》第六十七號,1925.8.26

1926 年民報發行量達二 萬份,已經發展成為臺灣全盤社會運動的指導機關型態。37
   《臺灣民報》逐漸壯大,同年 6 1 日,臺灣支局遷移至下奎府町二丁目二 十六番地,(今臺北市太原路)38,距原報社所在太平町不遠,蔣渭水隨即在原址成立臺北第一家本島人經營的書店「文化書局」,秉承文化公司盡新文化機關 的使命。 當時《臺灣民報》特地以「文化書局出現 蔣氏倡辦」,詳加報導書店是提 昇臺灣文化向上,特色是提供臺島同胞覺醒之漢文書籍,還特別報導店址在原臺 灣民報社舊址。39
     報社雖然已經遷移下奎府町,然而與文化書局共印專用信紙407 11 日, 蔣渭水在《臺灣民報》刊登文化書局的開業廣告,爾後密集的在民報刊登廣告,計有數十次之多,顯見兩者關係之緊密。
    總督府為掌握報紙流向,訂定有取次人(經銷人)的制度,規定「欲為取次人者亦要受許可,許可與否由總督認定」。1927 5 月,蔣渭水擔任《臺灣民報》 的臺灣取次人,41等同是擔當臺灣發行的重責大任。
四、  設讀報社,突破訂報封鎖

    日本殖民統治時期,對智識營養不良症的臺灣人來說,讀報社是傳播知識、 增長見聞的頭號利器。「在各市街設讀報社(新聞雜誌閱覽所)」是蔣渭水在文化 協會創立大會上提出應立即著手去做的十項文化事業之一。「讀報社」,不但提供書報雜誌可供民眾閱讀交流,不識字者更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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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6 社名變更公告「經八月末日的株主總會決議改為「株式會社臺灣民報社」,《臺灣民報》,第七 十二號,1925.9.27;《臺灣民報》,第八十六號,發行機構正式易名「株式會社臺灣民報社」, 1926.1..1.
37 林書揚、劉昭勇、藍博州編輯,《臺灣總督府警察沿革誌)臺灣社會運動史(1913—1936),。 第一冊,文化運動,(臺北:創造出版社),1989.6.,頁 29
38〈餘錄〉,「臺灣支局決定來月一日,移轉於『臺北市下奎府町二丁目二十六番地』」,《臺灣民 報》一百零七號, 1926.5.30,頁 16。然而 1926.6.6 出版之《臺灣民報》一百零八號,臺灣支局 尚未變更為下奎府町。
39 《臺灣民報》一百零八號,1926.6.6,「臺北為臺灣之首府,為全島民眾聚會之區,而至今尚 未有本島人經營之書店,為臺灣文化向上計甚為遺憾,特以中國出版之漢文中式書局,在臺北則 全無人採辦,近來臺島同胞非常覺醒,故要需用新出版之漢文書籍,若大旱之望雲霓。而在臺北 缺少此種提供新式漢文書籍之機關,於臺灣文化之進步,大有阻礙。今次蔣渭水氏,有鑒於茲, 特地來創辦一新式書店,顏曰文化書局,專賣和漢文新式書籍,將於六月中開幕,店設在臺北市 太平町三丁目大安醫院鄰,原本社支局舊址,此乃讀書人士之福音也,頁 7 40 蔣朝根,《蔣渭水留真集》,﹝臺北,臺北市文獻會﹞,2006.12.,謝春木以臺灣民報社和文化 書局共用信紙寫信給大甲的王錐,頁 93 41 1927.5.8,《臺灣民報》第一百五十六號,正面蓋有「取次人(經銷人)」戳章;最後一頁的〈餘 錄〉有「本報臺灣的取次人,上月改換為蔣渭水氏」的通告。
 專人為其讀報。
    讀報社設在文化講座或民眾講座內,匯聚人氣。警察經常干擾壓迫民報訂報者,甚至強行至分銷處攜走訂報名冊,而讀報社正可以突破思想的箝制與封鎖。
   託一個識字的人來講讀」,即可成立的讀報社」,蔣渭水任文化協會專務理 事後,以三個月時間,即在新竹州的苑裡,臺中州的草屯、彰化、北斗、員林、 社頭,臺南州的嘉義及高雄州等八個地方完成設讀報社的設置,其後又在高雄州 下的屏東、岡山,新竹州的大湖設置,1923 8 月,在臺北設立讀報社42。卸任文協專任理事後,蔣渭水奔走呼號同胞,各地方急起設立讀報社。文化協會分裂後,蔣渭水然不改設讀報社的初衷,1927 6 月,在臺北木工工友會、臺北勞動青年會後援下,於太平町五丁目七十五番地設立可容納千餘人 的「臺北民眾講座」,並附設「臺北讀報社」43

五、  身兼民報全方位角色
    在《臺灣民報》前身,《臺灣》雜誌上,蔣渭水已經揮灑如椽大筆,針砭時政,發表兩篇極具代表性的文章:〈動搖時代的臺灣〉及〈廣義的衛生講話〉。前者指出在動搖的時代,橫暴掠奪的帝國主義即將崩潰,被侵略的弱者得獲解放, 批評內地延長政策、同化政策、臺人登用,此文為蔣渭水在新臺灣聯盟發會席上講演。44後者亦是蔣渭水在新臺灣聯盟席上講辭,45蔣渭水認為「醫治」與「政 治」都是在治理人,批評統治階級與被統治階級都只重視「醫治的衛生」,不重 視「政治的衛生」。
    〈希望島人教員的猛醒〉是蔣渭水在《臺灣民報》的第一篇文章,46刊登於 1924 年元旦的第二卷第一號,概因蔣渭水當時全力主編文協會報,47遲至《臺灣 民報》發行第十五號才有文章發表,刊登時間 1923 12 16 日,在「治警事件」被捕半個月之後。從此,蔣渭水以《臺灣民報》做為他發聲的代言人,時常 發表針貶時事的文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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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2 林書揚、劉昭勇、藍博州編輯,《臺灣總督府警察沿革誌第二篇領臺以後的治安狀況(中卷)—— 臺灣社會運動史(1913—1936)。第一冊文化運動,頁 200
43〈臺北民眾講座開座室〉,《臺灣民報》第 163 號,1927 6 26 日,頁 4
44 《臺灣》,第 3 年第 9 號,1922.12.,和文部,頁 47
45 《臺灣》,第 4 年第 2 號,1923.2,和文部,頁 46
46《臺灣民報》第二卷第一號,1924.1.1,頁 6。此文是閱讀《臺灣日日新報》的「公開欄」,內 地人讀者投書的回應。此位在臺的日本人質問提倡自由平等的本島人,肩負以提昇臺灣文化,來 促進自由平等自覺的臺灣教員,是否真具有理解教育的力量,有努力獻身教育的熱忱。「提倡自 由平等的本島人」所指的就是文化協會的諸君,身為文協專務理事的蔣渭水有感而發,署名「渭 水」,指出島人教員的缺乏自覺,雖說有一部份的原因是受師範教育及任職後受到差別待遇,但 是不應畏懼外界的阻碍,應毅然自覺盡自己的力開拓自己的使命,這才是我臺的幸福。
47林書揚、劉昭勇、藍博州編輯,《臺灣總督府警察沿革誌臺灣社會運動史(1913—1936)》第 一冊,文化運動,文化協會會報共發行八號,1923.10.17,大正 121923)年,文化協會第三次 總會,決定以《臺灣民報》為機關報。(臺北:創造出版社),1989 6 月,頁 200
    《臺灣民報》第二卷第二號,在四十天後才發行,延遲發行之因可能是報社 幹部因「治警事件」被捕;蔣渭水發表〈促內地人教員的猛醒〉、〈宜急賑救南部 農民〉、〈生女為娼妓,生男為嫖客〉48。但是胎期刊物因刊登〈對於教育界的不 滿意〉及〈臺娘悲史〉二篇文章被禁,。49
 ()、發表獄中文學
    因「治警事件」入獄,蔣渭水在獄中勤於筆耕,創作仿古文〈快入來辭〉、〈送 王君入獄序〉,白話文〈入獄日記〉及〈入獄感想〉,陸續從獄中投稿,發表於《臺 灣民報》第二卷第三號至第二卷第十三號,刊登期間從 1924 2 21 日至 7 11 日,堪稱為獄中白話文學及報導文學之先驅。
()、假釋空窗期開闢專欄
    1924 2 18 日,蔣渭水假釋出獄至次年 2 10 日再度入獄,將近一年 期間,除忙於文化講演外,也有更多的時間可以閱讀、寫作、翻譯,是創作量最 大的時期,這也與主持《臺灣民報》編輯有密切關係。此服刑之空窗期,蔣渭水 在民報的學術欄開闢「婦女衛生」連載講座50,這在當時保守的社會可說是開風氣 之先;同時也主持「晨鐘暮皷」專欄51
    蔣渭水大量閱讀日本報刊,在《臺灣民報》「時論拔萃」專欄,發表譯自日 本各家報紙有關臺灣殖民地相關的議題或社說:〈臺灣議會之起訴事件〉52、〈大 阪朝日之論調〉、〈新領土參政權調查機關的提議〉53〈臺灣的政治應該著一新了 -打開沉滯發揚伸張〉54、〈對新總督的希望〉55、〈臺灣官界發生低氣壓〉、〈喪 心落膽的官界〉56、〈社會惡化原因〉57、〈偶像破壞論-政界將來的分野〉、〈貧 乏的日本〉、〈日本選舉的腐〉58。報紙含括《大阪朝日新聞》、《萬朝報》、《報知新聞》 、《讀賣新聞》。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48 《臺灣民報》第二卷第二號,1924.2.11.,頁 11,此號被禁止發行。 49 《臺灣民報》第二卷第四號,1924.3.11.,頁 16
50 《臺灣民報》第二卷第十二號~-4 卷第二十一號,1924.7.7~10.21. 51 《臺灣民報》第二卷第二十號(1924.10.11.)開闢「晨鐘暮皷」專欄,唯蔣渭水自第三卷第 一號(1925.1.1)起方有署名。
52 《臺灣民報》第二卷第六號,1924.4.11
53 《臺灣民報》第二卷第十四號,1924.8.1
54「時論拔萃」,《臺灣民報》第二卷第十八號,1924.9.21
55 《臺灣民報》第二卷第二十號,1924.10.11
56,《臺灣民報》第二卷第二十一號,1924.10.21
57「時論拔萃」,《臺灣民報》第二卷第十七號,, 1924.9.11,頁 8
58「時論拔萃」,《臺灣民報》第二卷第十九號,1924.10.11,頁 89 9
蔣渭水也翻譯法學博士米田寶〈人種問題東洋諸民族的 覺醒〉,在《臺灣民報》連載六回59
()、編輯民報,為新文學運動奠基
   《臺灣民報》反映臺灣的輿情,在臺灣比在日本編輯,更能掌握時效,蔣渭 水是文協會報的發行人兼編輯,民報總批發處又設在大安醫院家宅,借重其經驗 來總其事並接任編輯,是時勢之所趨。
   「民報的記事是在島內取材,所以不能像臺灣青年及臺灣兩誌在東京編輯, 每號都要在島內編成原稿,然後送到東京印刷,受過內務省的檢閱,得其通告才 能發交讀者,統算來往運送印刷及兩重檢閱的時日,最繁捷也需三週間以上,讀 者才看得著報」 60,為掌握時效,1924 7 1 日,《臺灣民報》刊登「本報的編輯事務自此欲移到臺灣支局編輯」的消息。61
     王詩琅先生曾訪問任《臺灣民報》編輯及主筆的林呈錄,林氏指出:「因為業務的發展,臺灣民報應時勢的要求,遂於民國 131924)年將編輯部,移到 臺灣的臺北大稻埕太平町大安醫院內,由蔣渭水、王敏川兩先生負責。62
    《臺灣民報》慶祝發行萬部紀念號,林獻堂應蔣渭水邀稿,特別追憶 1924 年夏天,民報「移編輯部於臺灣支局,舉蔣渭水總其事,眾皆一致贊成,自是以 來,諸當事者,協力經營,一往直前」, 63亦即至少從 1924 年夏天至 1925 8 月發行萬部止,蔣渭水一直擔任編輯工作,亦有可能主持編輯部至 1926 6 月 「臺灣民報社臺北支局」從大安醫院隔鄰,遷移至下奎府町止641925 2 20 日至 5 10 日期間,蔣渭水曾第二次入獄服刑八十天,曾暫停民報編務。
    1924 4 21 日,《臺灣民報》第二卷第七號,刊載臺灣新文學的急先鋒張 我軍,從北京頭稿的〈致臺灣青年的一封信〉,掀起臺灣新舊文學論戰,當時的 編輯正是蔣渭水與寄住大安醫院的王敏川。6510 月下旬,在北京受到新文化運動洗禮的張我軍返臺,寄住在大安醫院,為民報撰稿,66並介紹五四新文學作家作品魯迅〈故鄉〉、〈犧牲謨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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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9 第二卷第二十號,1924.10.11
60 〈民報島內發刊有感〉,《臺灣民報》第 167 號,頁 7
61「編輯餘話」,《臺灣民報》第二卷第十二號,頁 15;第二卷第十六號,1924.7.19.1,頁 22
62 王世慶主編,《近現代臺灣口述歷史》﹝臺北,林本源文教基金會﹞ 63 林灌園,《臺灣民報》第六十七號,〈民報發刊一萬號感言〉,1925.8.26,頁 4
64 社告「凡有關於編輯上之通信或投稿等,祈寄交臺灣支局編輯部收。如關於住所之變更或注 文、中止、納金等。於營業上所關之事,祈寄交臺灣支局營業部收。」,《臺灣民報》第三卷十四 號,1925.5.11。「徵求新年特別號的廣告 徵求各種時論、詩、歌、小說(以白話為主,但亦酌 取文言),惠贈大稿請寄本社臺北支局編輯部」;第八十號,1925.11.22,頁 9
65 晨六時,蔣渭水與王敏川因治警事件,在大安醫院被捕,蔣渭水,〈入獄日記〉,《臺灣民報》 第二卷第六號,1924.4.111923.12.16,記載頁 14。  
〈狂人日記〉、〈魚的悲哀〉〈阿 Q 正傳〉,冰心的〈超 人〉67。張我軍除繼續熾熱的新舊文學論戰外,也加入民報編輯陣容68,發表一 系列新文學的主張69
    新舊文學論戰以《臺灣民報》為陣地的新文學陣營,取得決定性勝利之後, 將臺灣的小說帶入真正有創作價值的階段,賴和的〈鬪熱鬧〉、〈一桿「穪仔」〉70 楊雲萍的〈光臨〉、〈到異鄉〉、〈弟兄〉、〈黃昏的蔗園〉71,張我軍〈買彩券〉72, 相繼登上民報的藝文版。
    新文學作家楊雲萍與蔣渭水有忘年之交,1924 2 月,19 歲的楊雲萍在《臺 灣民報》發表隨筆〈一陳人之手記〉之後,拜訪蔣渭水於大安醫院。蔣渭水知道 他是作者,稱讚與鼓勵,此後,楊雲萍常常投稿。73 蔣渭水扮演了新文學初期的奠基者的角色,主導《臺灣民報》編輯與發展, 重用張我軍,使臺灣新文學運動興起74,。 民報同仁把蔣渭水大安醫院樓上的十間病房當做宿舍,家宅當作餐廳。1923 10 16 日晨 6 時,治警事件發生時,王敏川與蔣渭水同時在大安醫院被捕, 當時蔣渭水還催促王敏川趕緊去用飯。75《臺灣民報》、文化協會、蔣渭水、民 報同仁幾乎成為一體,密不可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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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6 對於「悶葫蘆生」的反駁,張我軍(當時他已由北平歸臺,住在蔣渭水經營的大安醫院專門 為臺灣民報撰稿)。筆者按:張我軍 1923 年時,曾在《臺灣》雜誌發表舊詩,詩〈寄懷臺灣議會 請願諸公〉、〈詠時事〉、撰寫〈南支那に於ける排日對策〉,〈寄懷臺灣議會請願諸公〉係為蔣渭 水等擔任請願委員而寫。從 1924.5.11《臺灣民報》第二卷八號,發表新詩
67 《臺灣民報》第三卷十號,1925.4.1;第三卷十三號,1925.5.1;第三卷十五號,1925.5.21;第 三卷十七號,1925.6.11;第八十一號開始連載,1925 11 29 日;第三卷十二號,1925.4.21
68 蘇世昌碩士論文.〈追尋與回憶;張我軍及其作品研究〉,附錄三,增補張我軍年表,張光正 原作,秦賢次增訂,蘇世昌校補。1925.1.1 張我軍任《臺灣民報》編輯。筆者按,《臺灣民報》 八十六號,新年廣告,編輯為王敏川、謝春木、張我軍,1926.1.1
69 1924.7《臺灣民報》編輯由蔣渭水主持後至 192.8 發行萬部止,張我軍發表關於新文學論戰的 文章有〈請合力拆下這座敗草叢中的破舊殿堂〉、〈絕無僅有的擊鉢吟意義〉、〈文學革命運動以 來〉、〈復鄭軍我書〉、〈詩體的解放〉、〈新文學運動的意義〉。
70 賴和〈鬪熱鬧〉,《臺灣民報》第八十六號,1926.1.1;〈一桿「穪仔」〉,第九十二號,九十三 號,1926.2.141936.2.21
71 楊雲萍,〈光臨〉,《臺灣民報》第八十六號,1926.1.1;〈到異鄉〉,第一百零一號,1926.4.18; 〈弟兄〉,第一百一十九號,1936.8.22;〈黃昏的蔗園〉,第一百二十四號,1926.9.26
72 張我軍小說處女作〈買彩票〉,《臺灣民報》第一 百二十三至第一百二十五號,1926.9.19 日至 1926.10.3
73 楊雲萍,〈蔣渭水先生之追憶〉,《幼獅月刊》,1976.10.3
74《臺灣民報》第八十六號,1926.1.1,新年廣告,報社臺北支局編輯部同仁為王敏川、謝春木、 張我軍。筆者按;1925 年謝春木畢業於東京高等師範,轉入高等科,是年 10 月,二林蔗農事件 發生,乃退學回到臺灣聲援。
75,蔣渭水,〈入獄日記〉,《臺灣民報》第二卷第六號,1924.4.11
 ()、撰寫社說,擔當臺灣社會運動代言人
    因為主持《臺灣民報》的編務,蔣渭水成為社論主筆之一。因政治敏感,民 報有非常多的社論並未署名。
   「臺灣人並不是願意默默無言的,是喉舌被壅塞了的。76」蔣渭水為「失聲」 的臺灣人發出響亮的抗議。蔣渭水署名的第一篇社論〈反對建設臺灣大學〉77。 自 1924 9 21 日起至 1925 1 21 日止,五個月內,陸續發表〈這句話非 同小可〉78、〈宜急撤廢取締學術講習會的惡法〉79、〈迎臺灣的新新年〉80、〈豈 有不許言論自由的善政嗎?〉等社論81
   蔣渭水以正義之筆,批評秕政,戳破殖 民統治假象;以苦口婆心殷切之情,喚醒民族自覺;以清晰有力的論述,闡述社 會運動的主張與原理。
()、民報最多產的作家
   紙、筆與口舌,是蔣渭水反殖民運動最有力的武器。1924 年與 1925 年,是 蔣渭水創作量最大的時期,甚至一日之內,三篇文章同時在《臺灣民報》發表, 如 1925 年元旦,同日發表三篇文章,社論〈迎臺灣的新新年〉及〈儞要饒舌什 麼?! -警告島內三新聞社〉指御用報紙責專靠保護,不敢做代表民眾的輿論機 關,又在〈晨鐘暮皷〉專欄,提出臺灣維新的第一個元旦要做的四項臺灣文化新 事業82
  〈駐華美公使之愚論〉83,〈隨感錄〉84、〈可惡至極的北署之態度〉85、〈笑 談文章古董大會〉86、〈入獄賦〉、〈春日集監獄署序〉、〈牢舍銘〉87、〈五箇中的我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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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6 蔣渭水,〈豈有不許言論自由的善政嗎?〉,《臺灣民報》社論,第三卷第三號,1925.1.21
77反對理由是本島人兒童就學率百分之三十三,內地人兒童就學率百分之九十九點零七,當務之 急,應將經費移做臺灣人的義務教育,《臺灣民報》第二卷十八號,1924.9.21
78 《臺灣民報》第二卷二十二號,1924.11.1
79 《臺灣民報》第二卷二十四號,1924.11.21
 80《臺灣民報》第三卷第一號,1925.1.1
81《臺灣民報》第三卷第三號,1925.1.21
82 《臺灣民報》第三卷第一號。此四項事業為:人人購買臺灣民報、入文化協會、援助文化協 會的經費、急起設立讀報社
83 《臺灣民報》第二卷第十號,頁 41924.6.11
84《臺灣民報》第一卷第十八號,頁 11,。
85《臺灣民報》第二卷第二十五號,1924.12.1
86《臺灣民報》第二卷第二十六號,1924.12.11。此文收錄於《蔣渭水全集》,蔣渭烈士遺集刊行 會,1931 編纂。
87《臺灣民報》,「文藝欄」,第三卷第四號,1925.2.1,頁 16
88都是此期間的創作。 其中最特別的是〈笑談文章 -古董大會〉,用「睡魔」筆名,藉記者在夢中 說夢的方式,譏諷御用紳士及亡清遺老聚會,「蠱來蠱去」與殖民統治者相互唱和排拒新思想。
   1925 1 1 日,《臺灣民報》恭賀新年的廣告,編輯部主筆署名黃呈聰89, 記者署名林呈祿、王敏川、蔣渭水。同年 3 11 日,民報刊登「本報記者慈舟 君及雪谷君,因在入獄之中致每號不能執筆,感希諸君諒之」90,《臺灣民報》 上常有署名「一記者」之報導,蔣渭水主編文協會報時,也常署名「一記者」報 導,雖無法斷定這些文章,為蔣渭水所執筆,也應有一些關聯。
    1924 7 1 日,《臺灣民報》編輯部移至臺北支局,至 1925 8 月發行 萬部止,蔣渭水因為身兼編輯、主筆、作家、專欄作家,以字數及發表文章的數 量,稱第一91,如果從民報發刊至 1925 8 月發行萬部止,創作量亦數第一92
六、   爭取民報回臺發行
 總督府層層管控臺人思想,《臺灣民報》除受警政單位思想檢閱外,摘除割 取、93倒鉛字塗銷,甚至禁止發行,恣意拖延檢查時程,欲致之成「舊聞廢紙」。
   《臺灣民報》未回臺發行前,原稿在臺灣編纂後,寄至東京印刷,經過日本 及臺灣總督府的府雙重檢查,到達島內的讀者至少需要三星期,幾乎已失新聞的 價值。941926 年的民報八十六號新年號特刊萬餘部,被官權檢閱阻碍,積壓在支 局倉庫,無法送給讀者閱讀及賀正,累積積了四號民報在倉庫95。官權濫用檢閱 手續,拖延納本(樣本)檢查,96只有二萬五千餘字的民報,甚至檢閱長達四十四日,對於這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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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8 蔣渭水,〈五個年中的我〉,《臺灣民報》第六十七號,1925.8.26
89 此時《臺灣民報》編輯部已經轉移臺北,因本部仍在東京,因此封底頁,黃呈聰掛名發行兼 印刷,林呈祿掛名編輯,兩人皆居東京。
90〈編輯餘話〉,《臺灣民報》第二卷第八號,1925.3.11,頁 16
91 依據臺灣風物雜誌社編製的「臺灣民報目錄彙輯」,註作者人名索引統計,最多的四位作者, 王敏川二十篇,張我軍二十七篇,黃呈聰十七篇,蔣渭水二十一篇,但此未包括蔣渭水以筆名「睡 魔」發表的〈笑談文章古董大會以及翻譯及連載文章。
92 同上註,王敏川二十二篇,張我軍二十八篇,黃呈聰三十二篇,蔣渭水三十篇,但此未包括 蔣渭水以筆名「睡魔」發表的〈笑談文章古董大會〉以及翻譯及連載文章。。
93 「第一百三十九號,只受到割取處分,非被禁止發賣,特此訂正」,〈餘錄〉,《臺灣民報》第 一百四十四號,1927.2.13,頁 16;一百三十九號、一百四十號、一百四十一號、一百四十三號 都有被割取,〈餘錄〉,《臺灣民報》第一百四十七號,1927.3.6,頁 16;一百四十六號被割取,〈餘 錄〉,《臺灣民報》第一百四十八號,1927.3.13,頁 16,。
94 矢內原忠雄著,《日本帝國主義下之臺灣》,﹝臺北:海峽出版社﹞,2002.1,頁 214
95 「民報日記」,《臺灣民報》第八十八號,1926.1.17,頁 11
96 依〈臺灣新聞紙令〉第十九條,取次人在發賣頒布之前,要將納本送查。 13 四日,
咬文嚼字,吹毛求疵,有色眼鏡的檢查,《臺灣民報》以〈古 今未聞的言論壓迫策〉社論抨擊。98
     蔣渭水為爭取《臺灣民報》回臺發行的新聞自由,「政府欲真意施行善政, 當自解放臺人言論始」,撰寫社論大聲疾呼「言論的自由和束縛,是善政與惡政 的分歧點。行善政的,必先允許民眾自由言論;行惡政的,必先束縛民眾的言 論。」、「對於三百六十萬的臺灣人,到此日還不准許其存立一個民眾的機關於島 內。這一層,我趕大書特寫說:是惡政中的第一惡政」。
    蔣渭水直指「臺灣人並不是願意默默無言的,是喉舌被壅塞了的」、「如果政府欲真意施行善政,當自解放臺人的言論始」 99
1926 7 16 日,《臺灣民報》終獲許可在臺灣發行,蔣渭水是幕後的使 力者之一。 經過一年多的籌備,1927 8 1 日,《臺灣民報》終於在島內發刊第一號 100,距前身《臺灣青年》在 1920 7 16 日創刊,已七年;距 1923 4 15 日民報創刊有四年又三個月;從《臺灣青年》創刊號計起,通號為一六七號;距 臺灣文化協會創立五年十個月,距臺灣民眾黨成立未及一個月。
《臺灣民報》仍以週刊發行,由林呈祿返臺主持,且因為臺灣人的言論也是 要給日本人聽的,因此《臺灣民報》闢有三分之一的日文版面。
七、     爭取民報日發
將近四百萬的的臺灣人只有一家周報《臺灣民報》,而不到二十萬的日本人 卻有三家日報和數家的週刊報。集會、結社、言論、出版的自由,一直是社會運 動家積極奮鬥的目標。
1927 1 3 日,文化協會臨時總會,王敏川、連溫卿聯合左派青年,掌 握文化協會的主導權,蔣渭水、蔡培火等人乃進行迫切的政治結社組織。次月, 在臺灣民報社的董監事會上,蔣渭水提議組織「臺灣自治會」,該會綱領政策第 二條標舉「要求集會、結社、言論、出版的自由」,此際,因正逢檢舉無政府主 義團體黑色青年聯盟事件敏感時刻,議決暫緩組織;蔣渭水卻於回臺北後將綱領 政策付印,因標舉殖民地自治主義而遭治安單位沒收。其後蔣渭水又將會名改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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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7 〈臺灣社會運動年代計〉,《臺灣民報》第三百二十七號,1930.8.23 98《臺灣民報》第八十八號,1926.1.17,頁 1
99 蔣渭水,〈豈有不許言論自由的善政嗎?〉《臺灣民報》第三卷第三號,1925.1.21,頁 1
100 〈民報島內發刊對臺灣社會運動之影響〉,《臺灣民報》第一百六十七號,1927.8.1,頁 6
 「臺灣同盟會」,擬印製同樣的綱領政策,被傳訊到臺北州審問後警告。隨著文 化協會日益左傾,政治結社日益迫切,原文化協會的舊幹部決議更名為「解放協 會」,再更名為「臺政革新會」並修訂增補綱領政策,第二條增補為「期實現集 會、結社、言論、出版的自由,要求即時許可臺灣人在島內發行新聞雜誌」。
「解放協會」事務所設於下奎府町的臺灣民報社,並提出組織申請書。5 29 日,又更名為「臺灣民黨」,綱領為「其實現臺灣人全體之政治的、經濟的、社會的解放」舉行結黨典禮,旋即被以「違背統治根本方針」於 6 3 日被禁止。 於是乃將綱領修改為「本黨以確立民本政治,建設合理的經濟組織,以及改除社 會制度之缺陷為其綱領」,改以「臺灣民眾黨」提出申請,並於 7 10 日召開結黨大會。
1927 10 17 日,民眾黨成立時,初期本部暫借下奎府町的臺灣民報社。 1928 1 1 日,民眾黨遷至日新町二丁目十番地。   
民眾黨是當時臺灣社會運動的主流,實際領導者是蔣渭水,而《臺灣民報》 也順勢成為臺灣民眾黨的機關報,蔣渭水也以民報為民眾黨的代言,發表諸多民 眾黨的理論與指導原理以及辯護民眾黨的政策。  
經常入獄的蔣渭水,民眾黨時代更得到警察的厚愛,在《臺灣民報》續發表 〈北署遊記〉等九篇監獄文學。101蔣渭水也在該報連載〈中國國民黨的歷史〉共 四十回。102
民眾黨挺身而出,捍衛《臺灣民報》新聞的自由,要求允許臺灣人出日刊新 聞。1929 7 月,日本民政黨內閣成立,民眾黨向濱口首相、松田拓相提出施 政改革建議七項,第二項為「承認言論出版集會之自由,許可本島人發行日刊之 新聞」1031929 9 月,蔣渭水、林獻堂、楊肇嘉等民眾黨幹部向上任的石塚 英藏總督提出〈臺灣政治改革意見書〉,列舉出島民熱烈希望改革十一項的重點, 第二項亦為為「允許言論自由」: 「蓋集會、結社、出版自由為立憲政治之基礎條件,亦為帝國憲法所保證者。 如無此自由,國民之意向及感情無由察知,依據民意施政實為不可能。自由權可 謂立憲政治之燃料、發動機。在臺灣都為了延續總督專制統治,而由若干御用報 紙所專享,只發揮傳達官方意志之作用,從不允許代表民意之言論機關存在。出版、集會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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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1 其他篇為:〈三遊北署〉、〈女監房的一夜〉、〈舊友重逢〉、<訬人大會記>、〈清一色的汐止亭民眾黨大舉避暑,汐止亭全部貸切〉、〈基隆ホテル與日新館的比較〉。
102 日文〈中國國民黨の歷史〉,《臺灣民報》,二百四十四號~二百八十八號,1929.1.20~1929. 11.21.
103 林書揚、劉昭勇、藍博州編輯,《臺灣總督府警察沿革誌臺灣社會運動史(1913—1936)。 第二冊,政治運動,(臺北:創造出版社),1989.6,頁 19
結社之自由更不必說。然則實施公正政治,官民協力之政治,保證言 論、結社、集會、出版之自由為首要前提條件。雖然一時改正有關法規有所困難, 至少允許臺灣人出刊日刊新聞應屬當然」 104
1929 10 17 日,民眾黨第三次黨員大會,再次提出「要求集會、結社、 言論之自由」,「促進日刊報紙之許可」;並訴諸於〈臺灣民眾黨告全島同胞書中〉 105
1930 3 29 日,在林獻堂與羅萬俥主導下,「臺灣民報社」改組為「臺 灣新民報社」。8 17 日林獻堂、蔡培火、楊肇嘉等另組「臺灣自治聯盟」,民 眾黨分裂。是年底,由蔣渭水所提出的民眾黨黨則修改案,其中政策第五條,「主 張言論,出版、集會、結社的絕對自由,反對新聞雜誌的許可制」,並提出「黨 機關報的創設」,考量從來做為黨機關報的新民報已經完成了他的任務,此後會 變成自治聯盟的機關報。106
然而終身捍衛新聞自由的蔣渭水,不但未能完成「黨機關報」,的創設,也 未能親賭臺灣人發行日刊。1932 4 月,《臺灣新民報》獲准改為日刊發行,成 為名符其實的日報,僅距蔣渭水逝世 8 個月。
八、     結論:
報紙是民眾的先聲,社會改造運動的喇叭手,「吹奏激勵民眾的進行曲」,107 《臺灣民報》做為「臺灣人之唯一言論機關」,對臺灣人的民族尊嚴、民主素養, 思想改造、文化啟蒙,起了莫大的作用。
1923 10 17 日,文化協會本部遷至臺南,文化協會最重要的事業,反 殖民運動的指導機關報《臺灣民報》先覺者發聲的園地,仍續設在蔣渭水的大安 醫院。1926 6 月,「臺灣民報社」遷移至下奎府町二丁目,1929 11 3 日, 再遷移至下奎府府町一丁目,都在大稻埕大安醫院附近。
《臺灣新民報》社成立後,文化書局代理謝春木著作的《臺灣人の要求》、《臺 灣人は斯く觀る》成為新民報社出版品的北部經銷商。
1931 8 5 日,蔣渭水因傷寒病逝,《臺灣新民報》以「舊臺灣民眾黨領 袖,工友總聯盟顧問,蔣渭水氏逝世,半生功績永留紀念,舉島同志哀痛異常」整版報導,其後不斷刊登懷念文章,108也以整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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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4 同註 103,頁 204
105 同註 103,頁 228
106 同註 103,頁 261
107 懶雲,〈本報十年略史〉,《臺灣新民報》第三百二十二號,1930.7.16
的版面報導蔣渭水大眾葬儀情 景,推崇為「臺灣空前」葬式109,此固是與蔣渭水特殊的淵源,也是對蔣渭水歷 史地位的肯定。
《臺灣民報》從誕生以來,就遭遇不斷的壓迫,前十號當中就有四號遭禁止, 惡戰苦鬥中過來的民報,也書寫了他在臺灣人爭取言論權的歷史,記錄了臺灣人 反殖民運動的血與淚,也記下蔣渭水為言論自由奮鬥的光與影。
《臺灣民報》的壯大與發展歷程,蔣渭水功不可沒,又因為蔣渭水與編輯同 仁的深厚感情,以及民報長居大稻埕的地源關係,蔣渭水與民報幾乎成為一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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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8 《臺灣新民報》第三百七十七號,1931.8.15
109 《臺灣新民報》第三百七十九號,1926.1.17